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中基协的规定向中基协申请登记,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时,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在中基协登记备案后所实施的募资行为仍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犯罪。
查看更多根据中基协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查询公示系统数据显示,2021年10月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105家,注销48家。截止10月31日,私募基金管理人存量为24569家,较上月增加57家。
查看更多截至2021年9月30日,根据中基协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查询公示系统,私募基金管理人存量为24510家。本月存量较上月增加106家,本月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195家,注销87家。
查看更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对于管理人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管是否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也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重点关注的问题。由于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的门槛较高,不少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无法找到合适的人选,导致系统无法变更,这就造成了该离职高管无法顺利进入新机构的情况。为此,协会推出了“强制离职”的措施。
查看更多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以下简称“中基协”)《关于发布私募基金备案案例公示的通知》(以下简称“《案例公示》”)。《案例公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中的常见问题,选取了3个案例进行公示,其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私募基金的备案效率及透明度。
查看更多截至2021年8月31日,根据中基协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查询公示系统,私募基金管理人存量为24405家。本月存量较上月增加79家,本月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171家,注销92家。
查看更多截至2021年7月31日,根据中基协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查询公示系统,私募基金管理人存量为24326家。本月存量较上月减少150家,本月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121家,注销271家。
查看更多2021年7月19日,最高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发布了《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组织机构、职务名称、工作场所英译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发布后,《关于规范法院名称及法院 工作人员职务英译文的通知》(法外〔2004〕230 号)同时废止。各法院单位及相关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若使用英文名称时,应遵照通知执行。
查看更多截至2021年6月30日,根据中基协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查询公示系统,私募基金管理人存量为24355家。本月存量较上月减少72家,本月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97家,注销47家。
查看更多截至2021年5月31日,根据中基协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查询公示系统,私募基金管理人存量为24429家。本月存量较上月减少50家,本月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56家,注销10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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