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法智:浅谈私募基金专业化

目前来看,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共分为四个类别,分别是:“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和“资产配置类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类别登记后,只能在相应的类别里备案相应类别的基金产品。

查看更多
PE法智丨行业观察:什么样的私募机构会放弃科创板打新?

近期,安博通发布科创板IPO发行结果显示,北京私募机构睿策投资旗下的两只产品“赛智稳健私募基金”、“赛智稳健三期私募基金”,弃购了4324股,弃购金额为24.59万元。

查看更多
中基协数据:8月私募基金管理人存量24368家,较上月增加36家!

根据中基协官方数据,2019年8月份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108家,截止2019年8月30日,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共计24368家,较上月增加36家。

查看更多
PE法智:一家私募机构为什么两份有限合伙协议(LPA)?

LPA的全称是Limited Partnership Agreement,是用来约束全体合伙人的核心法律文件,这个文件里约束了LP和GP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各方如何保护自己权利以及该承担的责任,对于有限合伙来说LPA是最核心和最基础的文件。

查看更多
PE法智:对合伙人权利义务有实质影响的合伙事务,该如何处理?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但是,对合伙人权利义务有实质影响的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除另有约定外,需要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查看更多
PE法智:LP为什么不能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查看更多
PE法智丨行业观察:私募自查常态化,合规风控成关注重点

从去年开始,证监局对私募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大,私募自查逐渐常态化。2019年7月9日,北京证监局要求北京辖区内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在8月31日前完成自查,并向北京监管局提交加盖公章的诚信合规经营承诺书。机构自查是一种有效、可行的监管方式,同时,这也能帮助私募机构进行梳理,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查看更多
PE法智丨行业观察:外资私募的重大利好,中基协推进私募领域对外开放

近日,针对外资私募登记备案,中国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推出四项具体配套政策,一是明确外资私募实际控制人可以是受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境外机构;二是明确外资私募基金投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标准;三是为外资私募的外籍高管和投资经理开设英文从业资格考试;四是放开外资私募产品参与“港股通”交易的限制。

查看更多
PE法智:浅谈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评估的重要性

2019年8月6日,广东证监局连发6封监管警示函,指向5家私募及个人的违规展业行为。其中有4家违反了《办法》第十六条,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如果不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评估,可能就会对投资者造成无法承担的后果。

查看更多
PE法智:浅谈私募资产配置基金

今年2月,首批3家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上线后,产品发行方面却迟迟没有动静。众望之下,今年7月,3家机构在半个月内先后备案了各自的首只产品,3只资产配置基金的合计规模约为3亿-4亿元。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