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4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业务指引》共计7章67条,对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定价配售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安排。
4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至此,上交所已经发布了16份科创板业务办法或指引文件,科创板的规则体系日渐丰满。
该《指引》对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跟投、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程序、询价等要点做出了详细规定。从内容上看,《业务指引》共计7章67条,对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定价配售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安排。
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
(一)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二)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三)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四)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保荐机构是什么
保荐机构,又称保荐人。保荐人制度约束的对象主要是具有证券经营牌照的证券交易商,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上市企业,监管机构负责对保荐人行为的监管。
保荐人是在保荐制度下,对企业是否具有上市资格进行初步判断,并向证监会进行保荐,同时对自己的判断承担责任的机构。
跟投主体是哪些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本次发布的《业务指引》将“跟投”主体明确为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母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该类子公司可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并对获配股份设定限售期。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使用的资金应当为自有资金,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采用联合保荐方式的,参与联合保荐的保荐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实施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并披露具体安排。
保荐机构跟投的意义
上交所表示,这一规定主要考虑合规性、操作性和包容性。在合规性方面,只有另类投资子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完全为自有资金,以其为实施主体符合相关要求。在操作性方面,据统计,目前境内共98家保荐机构,其中59家已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其他绝大部分保荐机构已申请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在包容性方面,考虑到极个别保荐机构因特殊原因无法以另类投资子公司形式跟投的情形,政策允许其通过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跟投,同时遵守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
跟投对资本市场影响几何
上交所表示,在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有利于改变行业生存状态和价值链结构,推动证券公司行业以投行业务为中心,打造核心竞争力。
PE法智认为,跟投制度有利于促使保荐机构对拟保荐上市的项目进行严格筛选,从而提高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的质量,保障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保荐机构对拟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合理定价,使发行人与投资者的利益趋于平衡。
同时,这种跟投制度可消除发行人和住承销商之间的利益捆绑,防止了短期套利的行为。
24个月的锁定期
跟投股份设定24个月限售期,介于战略投资者(12个月)和实际控制人(36个月)之间。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对不同类别股份采用差异化限售安排,有利于形成义务的有效区分,平滑跟投股份解禁数量,减少对市场的冲击。
针对科创板公司成立时间短、运营经验少、经营风险高的特点,保荐人的持续督导期延长,以督促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总结
目前,科创板总受理拟上市企业已有79家,保荐跟投制度的退出对于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质量是有好处的,同时24个月的跟投锁定期也能督促项目各方真实 准确的披露信息。高质量的企业和全面准确的披露是科创板健康发展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