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2月17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市检察院新闻中心召开金融检察新闻发布会并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白皮书指出,非法集资类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大,波及范围广泛,追赃挽损率低是此类案件的突出问题。
根据《金融检察白皮书》,2019年1月至11月(2019.1.1-2019.11.30),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03件1170人,审查起诉案件555件1467人,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1.4%和21.2%。
案件类型上,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金融犯罪案件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9个罪名,案件类型日渐多元。从案件数量来看,非法集资类犯罪仍是重点,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查逮捕614件,审查起诉458件,分别占同期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数87.3%,审查起诉案件数82.5%,占比依然最高,以P2P、私募基金为犯罪手段的案件增长较快;集资诈骗案审查逮捕42件,审查起诉52件,分别占同期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数6%,审查起诉案件数9.4%。信用卡类犯罪次之,审查逮捕案件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0.5%,审查起诉案件下降55.7%,近三年来均保持下降态势。
上述案件呈现八大特点
一、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隐蔽性、欺诈性特征凸显
2019年非法集资案件仍呈大幅增长态势,涉案金额屡破新高,涉案范围更加广泛,大要案频现。2019年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非法集资审查起诉案件,涉案金额过亿的就有84件,占比18%。其中,涉案金额超过5亿元的15件,超过10亿元的7件,超过100亿元的2件。
二、私募基金行业风险逐步显现,涉私募金融乱象频发
随着私募基金行业的跨越式发展,特别是早期私募基金退出期的临近,行业风险逐渐显现,问题集中于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更加广泛;以私募基金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部分基金公司突破合规要求等。
三、网贷借贷平台资金池“变种”,变相自融增加监管难度
2018年网络借贷平台进入风险集中释放期,涉网络借贷平台刑事案件数量猛增,2019年处于风险消化期,该类案件数量仍居高位运行,且涉案金额巨大,2019年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涉案金额过亿的非法集资审查起诉案件中,涉P2P网络借贷平台案件就有23件。
四、犯罪主体精英化,技术人员陷入“罪与罚”
金融行业高精尖人才聚集,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对于高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需求量逐渐扩大。与此同时,非法集资犯罪主体也呈精英化趋势。此类群体虽然具有较高学历,但是仍因法制观念淡薄陷入非法集资的“罪与罚”。
五、金融犯罪运作模式组织化、集团化,形成黑灰产业链
随着金融业蓬勃发展,新型金融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在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的同时,金融犯罪也呈现组织化、集团化的特征。金融犯罪集团层级分明、组织架构完备,以产业链形态运作。
六、“地下钱庄”经营跨境外汇兑换,社会危害性大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地下钱庄”,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外,极易形成巨大的资金黑洞,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与稳定。
七、第三方机构不中立,违规操作助长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犯罪行为
第三方机构在金融活动中承担着现金支付、结转,资金审计,法律咨询服务等职能,其在金融市场的中立立场也能对金融活动起到一定监督作用。实践中,发现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存管银行等对存管资金未能尽到相应监督效果。
八、金融从业者屡触法律红线
在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部分金融从业人员无法坚守职业道德,在高额利益驱使之下,甚至突破法律底线,严重破坏了金融发展的生态环境,主要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两个罪名。
我们的观察
在实践中,非法集资类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的追赃挽损率低是此类案件的突出问题。不法分子抓住投资者“保本”的心理底线,将非法集资包装成借贷、股权投资等看似正常的交易行为,使投资者产生一定会“保本、返本”的错觉,再以高息、回购、返现、附赠商品等形式承诺高额利息,引诱投资者入局。在投资者这一方,大部分投资者尚未建立风险意识,会盲目追求高收益,从而陷入投资陷阱。
案发后,涉案公司的剩余资产基本上无法返还或者赔偿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和损失,且部分赃款可查封、扣押、冻结的范围有限。目前对后续应如何追缴犯罪嫌疑人财产以偿还投资者损失尚无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