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观察:简评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

导读:据中国政府网2020年7月16日消息,2020年7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委会,会议指出,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的背景
自2018年以来,随着经济迎来下行周期,私募股权行业也迈入寒冬。2018年4月,央行牵头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政策进一步收紧。贝恩公司发布的《2019年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私募股权市场退出交易额呈上升趋势,但交易数量却跌至2014年以来最低,募资情况不佳、增速放缓,交易总数量较上一年下降13%。新冠疫情更是让本就艰难的私募股权市场雪上加霜,私募股权行业迫切需要新的资金来源。

另一方面,私募股权作为金融工具,需要稳定、大量的资金来源。在美国,养老金、保险机构和捐赠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主要投资方。而在我国,由于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限制,主要的投资方是资管产品、企业投资和个人投资。私募股权的特性决定了单凭资管产品、企业和个人投资难以解决私募行业长期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保险资金是长期、稳定、大量的资金来源,符合私募股权市场对资金的需求。

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的影响
近年来出台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渐缩小了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的限制。2010年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列举了险资投资的直接投资“正面清单”和间接投资“负面清单”。2012年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59号)增加了直接投资“正面清单”的内容。2018年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取消了对“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列举,由险资选择投资的行业范围和基金类型。

由上可知,《管理办法》对险资投资的行业限制已基本放开,《管理办法》实施后,本次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更多的是政府对险资入场的鼓励。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19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85270.58亿元,较年初增长12.91%。其中,股票投资占比8.0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产品投资7979.27亿元,占比为4.31%,长期股权投资1.97万亿元、占比10.65%。保险资金作为私募股权行业的“增量资金”,必定有利用的空间。

说到底,本次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解决的还是私募股权行业对于增量资金的需求。如果险资偏向于直接投资,无论是否放开行业限制,对私募股权行业的利好都有限。

如果险资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于2010年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以及2018年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均对管理险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置了极高的“门槛”, 保险资管公司下属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更符合对投资机构的要求,放开行业限制只能让更多的资金流入到少数的保险资管公司下属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不能满足私募股权行业对资金的需求。

而股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管产品规范文件并未就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条件设定较高的标准,放开行业限制有利于险资流入到保险私募基金等保险资管产品中。但由于保险资管产品的规模相对有限,会降低险资引入对私募股权行业的推动效果。

我们的观察
整体上,本次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解决的是私募股权行业的资金来源问题。毫无疑问取消行业限制有利于为私募股权行业注入资金活力,但资金投入后的监督管理工作也需要完善。对此,我们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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