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法评:简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

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首次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今后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工作指明了方向。

实习生李青凝对本文亦有贡献

《意见》共二十七条,其内容涵盖了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相关执法司法体制机制、重大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证券执法司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资本市场信用体系、组织保障和监督问责七个方面。本文将《意见》的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一、完善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多方面保障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为相关立法提供了顶层设计性方案:完善证券立法机制,加大刑事惩戒力度,完善行政法律制度,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即是从刑事追责、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三个方面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及时、高效的全方位保障。

在《意见》发布之前,相关领域的制度的完善工作就已经在进行了,例如:有关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及相应司法解释将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同步修改;《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新三板市场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实施办法》等配套法规制度正加快制定修订;《期货法》已公布草案;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正推进实施;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被取消;证券行业仲裁制度已经开展试点;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律监管制度同时也在逐步完善。

二、健全执法司法机制体制,为办案全程保驾护航

《意见》还强调,应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机制,完善证券案件侦查体制机制,完善证券案件检察体制机制,完善证券案件审判体制机制,加强办案、审判基地建设,强化地方属地责任。

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机制上,证监会同相关部门将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研判、数据共享、情报导侦、协同办案等方面的行政刑事执法协作机制将继续被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将组建金融犯罪办案团队,加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监会、公安部之间的协同配合;由中级法院和同级检察院办理证券犯罪第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将被进一步落实;专家咨询制度和专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专门机制即将建立;在证券交易场所、期货交易所所在地等部分地市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将设立证券犯罪办案、审判基地;有关资本市场重大违法案件内部通报制度的建立正在研究之中。

随着协调工作机制的健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个阶段都将有制可依、有序可循,办案效率将大大提高。

三、针对重大案件重点领域,各方配合实施精准打击

对于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意见》指出,应坚持分类监管,做到精准打击,全面提升证券违法大案要案查处质量和效率,针对近年出现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应依法严厉查处。必须依法严肃清查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提高对有关人员的追责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此外,市场监管、公安、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应加强协同配合,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坚决取缔非法证券经营机构,清理非法证券业务,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场外配资、欺诈发行债券、信息披露造假等违法行为。

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需经严格核查,涉地方交易场所案件的行政处置与司法审判工作衔接急需强化,针对私募领域非法集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侵占或挪用基金财产等行为,须加大刑事打击的力度。

四、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信息科技为执法助力

对于资本跨境运作所引发的跨境汇率差套利等问题,《意见》要求必须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完善跨境信息提供机制与流程的规范管理,强化中概股监管,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域外适用制度,压实境外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主体责任,防范重大金融风险,依法对资本市场上出现的钻空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此外,随着信息化的深入推进与证券业务系统对信息技术的高度依赖,网络信息安全及数据安全的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在数据安全合规、数据出境合规、涉密信息管理等与数据安全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上,应适当加快建设速度的脚步,同时应有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丰富证券执法手段,增强针对证券违法行为的执法能力。

五、建设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必正风肃纪严惩腐败

完备的信用承诺制度是证券执法司法具备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的保障。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增设“诚信建设专门条款”将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制度提供基础。

强化资本市场诚信监管,则必须建立资本市场诚信记录主体职责制度,明确市场参与主体诚信条件、义务和责任,依法合规开展资本市场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全面记录资本市场参与主体诚信信息,健全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信息归集、查询、公示力度,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形成各方共建共治共享的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格局,以便于投资者与执法司法人员有迹可循、有证可验。

《意见》最后强调,应加强组织保障和监督问责,坚决落实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要求,坚决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各种腐败问题,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们的观察

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是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有效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的重要保障。在未来,我国将继续建设更加科学完备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健全中国特色证券执法司法体制,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加高效顺畅。运用法治方式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将有助于维护我国社会经济秩序平稳运行。对此,我们将保持关注。


律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六号院时间国际H座(8号楼)北区18层

邮箱地址

tigood@tigood.com.cn

联系电话

010-57165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