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观察:简评《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

导读:2020年6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通知》的出台背景

当前,互联网保险行业蓬勃发展。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与传统保险销售行为相比,虽然具有便捷化、广泛化、多样化等特点,但也存在销售误导、强制搭售等问题。2019年,银保监会接到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共1.99万件,同比增长88.59%,是2016年投诉量的7倍。

互联网保险销售投诉现象的出现是由于互联网保险销售缺乏专门的法律制度制约、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缺乏足够的消费者沟通和投诉渠道、缺乏透明的保险销售环节。因此,建立互联网保险销售环节的制约、监督和检查机制,是解决互联网保险销售投诉问题,营造健康的互联网保险销售环境的重要途径。

《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互联网保险销售可回溯的概念
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是指保险机构通过销售页面管理和销售过程记录等方式,对在自营网络平台上销售保险产品的交易行为进行记录和保存,使其可供查验。《通知》的第二条和第三条还对销售页面管理和销售过程记录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

《通知》明确了实施对象和范围
《通知》适用于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实现对互联网保险机构的全面管理。《通知》的实施范围限定于投保人为自然人的商业保险产品。自然人的信息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一,对信息的披露要求高于投保企业和组织,加大对自然人的保护力度是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的应有之义。

《通知》规范销售页面设置
在保险销售首页设置上,保险机构网址首页必须是提示进入投保流程页面,保险机构应当通过设置提示进入投保流程页面,对销售页面和非销售页面进行分隔;非销售页面中不得包含投保人填写投保信息、提交投保申请等内容。投保流程页面设置上,进入该页面时应当包含提示投保人即将进入投保流程、需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投保人在销售页面的操作将被记录等内容;保险中介机构的提示进入投保流程页面,应当增加客户告知书内容并重点披露该保险中介机构和承保保险公司名称。

《通知》规范销售过程记录方式
保险机构的销售页面应当展示保险条款或提供保险条款文本链接,说明合同内容,并设置由投保人自主确认已阅读的标识;保险机构应当将投保人、被保险人在销售页面上的操作轨迹予以记录和保存,操作轨迹应当包含投保人进入和离开销售页面的时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填写或点选销售页面中的相关内容及时间;

《通知》要求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主确认已阅读的销售页面,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自主确认的,保险机构不得接收投保人的投保申请、收取保费;确定可回溯资料的归档管理流程和保管期限等。

《通知》严格规范保险机构的提示和展示义务
保险机构应当设置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其他明显标志,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内容进行逐项展示,并以网页、音频或视频等形式予以明确说明;保险机构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健康保险产品、含有犹豫期条款的保险产品时,应当按照要求展示可能影响保单效力以及可能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内容。

《通知》注重对特殊风险的预防
保险机构销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被保险人与投保人不一致的保险产品时,应当按照要求展示被保险人同意投保并确认保险金额的内容,该条注重对被保险人的保护;保险机构应当对健康告知提示进行展示,并规定投保人健康告知页面应当包含投保人健康告知内容、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后果说明等内容,健康告知提示应当与保险责任直接相关,表述通俗易懂,内容具体且问题边界清晰。对健康告知内容的规范属于对保险机构和投保人健康纠纷风险的预防。

《通知》规定未进行可追溯管理时的后果
保险机构未对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进行可回溯管理的,由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我们的观察
《通知》定义了什么是可回溯管理,明确了可回溯管理的实施对象和范围,通过规范销售页面的设置、规范销售过程记录方式、规范保险机构的提示展示义务和如何应对预防特殊风险,以及保险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时所面临的后果。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通知》的落地实施,互联网保险的行业环境会更为健康规范,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会得到保障。对此,我们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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