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街道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的杨帆律师、穆云鹏律师和李松代表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参加了此次活动。
△代表太古律师事务所参加活动的本所律师及员工:穆云鹏律师(左一)杨帆律师(中)李松(右一)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活动现场
国家宪法日(National Constitution Day),是在每年的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活动现场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